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質量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及辦理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 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 〕81 號)要求,現將2011 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予以公布并就證書辦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中級資格: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102 分(試卷滿分均為170 分)。
初級資格: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90 分(試卷滿分均為150 分)。
二、成績查詢
考生可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網址:http://www.rsks.sdrs.gov.cn/ 。
三、 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時間:2011 年10 月27 日 -11月11 日 ( 節假日除外) 。
證書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 )合格人員2011 年度的 準考證,無準考證的須提交身份證原件;(2 )與準考證 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兩寸照片各一張;(3 ) 填寫《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 )和《2011 年度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 )。
附件2 、3 可直接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 rsks . qdhrss .gov.cn/ “相關下載”欄目下載打印使用,并加蓋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各部門請于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上材料到考試中心(貴州路69 號,青島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三樓大廳) 辦理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