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2月21日至23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www.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與報考條件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3月8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3月16日至2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4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