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做好淮安市2012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2012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5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全市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淮安市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蘇淮安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組織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江蘇淮安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點設置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7日。
6月17日
上午 9∶00~12∶00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
14∶00~17∶00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考試原則上在市區設立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 報考質量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報考質量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
(三)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將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初、中級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上將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報名組織
(一)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淮安市報名時間: 2012年2月18日至2012年3月8日,報名網址:www.harsks.com。聯系人:李云鵬,聯系電話:83668563。
(二)凡新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并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9日期間送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接受資格審查,聯系人:宋振宇,聯系電話:83341204,逾期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見附件)。
對于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持往年準考證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只需提供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往年準考證),無需再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報期間,考務人員只審核照片不審核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含報名費和考務費)將不再退回,責任自負。
(三)考生報名時,應誠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如有填寫差錯,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填寫一份《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以便及時進行修改,受理時間:2012年3月5日至3月9日。另據人社部考試中心規定,報名結束信息上報后,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在內所有信息均不得更改,請考生在填寫資料時務必要確保準確無誤!
(四)6月11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發票需求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于考試結束后十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廳(大治路22號)領取。
附件1: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業務工作證明
我單位 同志從事質量專業相關工作已滿 (大寫)年,同意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教材征訂及培訓聯系電話
單位名稱(區號) | 辦公室電話 | 傳真電話 | 地 址 |
南京市質監局培訓中心(025) | 85430756 85430752 | 85436050 | 南京市紅山路166號 9、10樓 |
無錫市質檢所 (0510) | 88212713 | 88204261 | 無錫市錫山區東亭春新東路8號 |
徐州質監局質量處(0516) | 85690849 | 85690849 | 徐州市王陵路72號 |
常州質監局質量處(0519) | 86642676 | 86642676 | 常州市勞動西路323號 |
蘇州質監局質量處(0512) | 65110617 | 65220501 | 蘇州市公園路3號 |
南通質監局質量處(0513) | 85128022 | 85128024 | 南通市南園路13號 |
連云港質監局質量處(0518) | 85681530 | 85681529 | 連云港市新浦區康泰南路24號 |
淮安質監局質量處(0517) | 80868798 | 80868798 | 淮安市健康西路87號 |
鹽城質監局質量處(0515) | 88383090 | 88383090 | 鹽城市鹽馬路246號 |
揚州質監局質量處(0514) | 87933167 | 87933167 | 揚州市文昌中路460號 |
鎮江質監局質量處(0511) | 85245337 | 85230950 | 鎮江市運河路18號 |
泰州質質監局量處(0523) | 86882105 | 86883513 | 泰州市海陵南路315號 |
宿遷質監局質量處(0527) | 84358615 | 84358614 | 宿遷市洪澤湖路11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