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汕頭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報名時間2月27日-3月23日

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
汕頭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
各有關單位、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10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的報考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我市定于2012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請各考生或單位持附件1規定要求的“報考材料”到我市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繳費”,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確認地點: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綜合大樓一樓行政服務中心西廳市人社局對外服務窗口;聯系電話:0754-88329783。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科  目

6月17日

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4:00—17: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三、考試方式

(一)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各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要及時,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四)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放。

(五)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1〕30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也可以按規定條件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報考初級,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2.報考中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一科”)的條件: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具備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考全科”第2條第(6)款和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2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報名序號:

姓 名

 

性 別

 

國籍地區

 

照 片

(大一寸)

身份證號

 

學歷

 

學位

 

畢業院校

 

所學專業

 

專業名稱

 

畢業時間

 

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工作年限

 

工作單位

 

郵政編碼

 

通信地址

 

手機號碼

 

報考級別

 

報考專業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

 

工  作  簡  歷

起 止 年 月

單 位 名 稱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

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

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考全科”第2條第(6)款和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

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

          □ 報考初級:□考全科;□考一科

          □ 報考中級:□考全科;□考一科

           

          經辦人簽名:&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日

          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意見

          經辦人簽名年月日

          考試時間

          2012年6月17日

          資格證書編號

           

          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

           

           

           

           

           

           

          ( 蓋 章 )

           

           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級別

          專業

          科目

          05.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3.中級

          01.考一科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02.考全科

          1.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4.初級

          01.考一科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02.考全科

          1.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