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省人事考試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生、報考單位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校對考生報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考生在網上提交信息并通過審查后將不能再進行修改。
(三)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匯總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是省人事考試中心確定考生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和能否繳費的依據。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務必核對準確后按規定時間報送,否則,將影響考生網上繳費。
(四)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資格審查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五)報名匯總時,將初級與中級、免試部分科目與考試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別匯總。
(六)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七)各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草稿紙由考場配發,考后收回。
(八)其它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gov.cn)查詢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