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
淮北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2012年2月28日至3月8日
濉溪縣、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省屬駐淮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4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及答題方式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初級、中級兩個級別。其中,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各科目考試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7日 |
上午 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下午 2:00—5: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二、報考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規定,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其中:
1.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持其在2012年度能夠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辦理報名手續。
2.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1月1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3.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質量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也可按本規定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三、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絡方式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于2012年2月28日至3月8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咨詢電話:0551-3457905,2862409)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及繳費
考生資格審查時間為2012年3月13日至15日。各主管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有關報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以及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匯總表,先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聯系電話:0561-3236660)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聯系電話:0561-3881256)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61-3050966,3050601,地址:市淮海中路28號科委六樓)辦理繳費確認手續。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準考證辦理
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計價費〔2001〕1969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費按每科70元標準收費(含上繳國家部分)。
六、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應攜帶鋼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考試考考務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執行。
附件: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匯總表.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