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
佛山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禪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10號)的精神,現將我市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全省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東省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并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等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在上述時間區間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開通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24小時不間斷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該預報名須經過網上填表和照片上傳(近期彩色證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等步驟。市直和各區的考生在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后,須按工作屬地原則進入佛山報名點進行報名。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確認”:佛山市報名確認時間定于2012年3月19日至23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2:00-5:30時,節假日不辦公)。
3、“報名確認”地點:報名按工作屬地原則,各區報名確認地點在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見附件),市直和禪城區單位報名確認地點在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地址:禪城區綠景一路26號三樓,聯系電話:83874123)。各區考生或單位(集體報名)持規定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相應各區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4、各區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工作,并將有關報名材料報送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二)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二、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7日 |
9:00-12:00 |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
14:00-17:00 |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三、考試方式
(一)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各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屆時持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1〕30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區將考務費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單位名稱:代理佛山市財政非稅收入專戶,銀行賬號:2013021011932130030,開戶銀行:工行佛山分行營業部)。
(四)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各區報名確認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三)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也可以按規定條件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報考初級,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2.報考中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二)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一科”)的條件: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具備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條件中“考全科”第2條第(6)款和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各區報名確認詳細地址和聯系電話
報名點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市直 禪城 |
禪城區綠景一路26號三樓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
83874123 |
南海 |
桂城勞動廣場側南海區人才服務中心 |
86263491 |
順德 |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務中心東座四樓14號窗口 |
22835831 |
三水 |
西南街道康樂路8號三水區人社局四樓 |
87733387 |
高明 |
荷城街道蓮花路25號高明區人社局 |
8866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