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
海南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3月22日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各直屬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號)的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領導
我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組織領導,具體的考務實施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報考資格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與認證處審核。
二、考試科目與時間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6月17日舉行,各級別、科目具體考試時間為:
上午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14:00-17: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考初級,必須具備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或者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二)報考中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2000年12月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在《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人員在申報初級資格考試時可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已受聘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人員在申報中級資格考試時可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考條件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3月22日。
(二)報名地點: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地址: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系電話:65375001)。
五、報名方法
凡符合條件,并愿意報名參加考試者,可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http://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打印個人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和蓋章后,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資格審查(地址:海府路59號原省政府大樓804,電話:65396470,聯系人:楊振)。報名時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
(二)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資歷的單位證明;
(三)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張;
(四)符合報考中級資格條件中第6 條以及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還需提交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憑個人報名信息表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辦理繳費確認手續。
六、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按瓊價費字〔1997〕124 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考全科的按160元/人標準收取,免試部分科目的按80元/人標準收取。
根據《關于非稅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財非稅〔2007〕1773號)精神,考試費用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七、考場設置
我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在海口市,請考生于2012年6月11日至15日自行登錄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八、考試培訓、教材
考試培訓以及大綱和教材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與認證處負責。需訂購教材的人員,請主動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教材征訂截止日期為2012年3月18日(聯系電話: 65396470)。
九、閱卷與其他
考后閱卷、成績通知以及其他有關管理事宜,按原人事部有關規定辦理。考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三個月內到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冊手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