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中級資格: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102分(試卷滿分均為170分)。
初級資格: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90分(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1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本專業各級別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