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關于變更2014年度上半年部分已發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使用同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規定,2014年度上半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及打印準考證時間有所調整,其中涉及部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事項,現變更如下:
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變更
網報時間變更為:2014年2月26日-3月11日;
資格審查時間變更為:3月4日-12日(正常上班時間);
繳費截止時間變更為:報考確認后至3月14日;
打印準考證時間變更為:6月8日-6月11日;
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的變更
打印準考證時間變更為:4月25日-5月7日;
三、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變更
打印準考證時間變更為:5月7日-21日;
四、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的變更
打印準考證時間變更為:5月7日-21日。
請各報考人員注意今年的新變化,特別是準考證打印的時間,避免因錯過打印準考證而無法參考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1月26日
贛人社字〔2014〕 2號
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544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6月15日
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4:00—17: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2014年2月21日9:00—3月5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月28日—3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3月7日17: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4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有關資格條件見附件2。報名條件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資格審查貫穿始終,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獲取考試資格或取得證書的,將取消考試資格或注銷證書。
三、報名辦法
本考試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一)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報考人員本人近期(1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考人員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報考人員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報考人員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非免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按屬地原則,經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并辦理確認手續。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1份留存終審部門,1份交與報考人員)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1份。
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有關資格證復印件外,還須提交本人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及人事檔案中的聘任審批表原始復印件,并按隸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經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資格初審后,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人事考試中心,0791-87555666)進行資格終審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網上繳費。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繳費完成后,報考人員需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報考人員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成功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報考人員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一)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各科目,各科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各級別報考人員均須在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質量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存儲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報考人員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級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考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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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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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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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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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職業資格考試 |
03.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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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考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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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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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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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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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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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考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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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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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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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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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字〔2001〕1969號)和《關于重新核定人事廳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的規定執行,即考務費為50元/科。
七、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的征訂、發行及考前培訓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處負責。聯系電話:0791-86355330。
(二)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以及該報考人員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三)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初、中級報考條件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摘錄)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4年1月2日
附件1
2014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014年2月21日9:00
—3月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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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進行網上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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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3月6日
(正常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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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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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3月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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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進行網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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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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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送試卷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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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9:00
—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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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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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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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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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14:00—17: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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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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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考后規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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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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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客觀題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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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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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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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初、中級報考條件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摘錄)
一、初級
(一)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三)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二、中級
(一)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三、部分科目免試
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初級)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一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