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關于2010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
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0年下半年舉行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專業類別數據的統計分析,經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45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75分)。
二、請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經確認無誤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核對相應數據,并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月31前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類別資格(水平)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好資格(水平)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并做好2011年上半年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 一年一月十四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網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