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關于2012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12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1〕63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13日9:00-3月9日17:00受理參加5月26日(上半年)考試的考生報名;7月30日9:00-8月24日17:00受理參加11月10日(下半年)考試的考生報名。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錄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上半年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3月9日17:00;下半年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8月24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即上半年在3月20日前,下半年在9月4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5月26日(上半年)考試專業、時間及科目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高級 |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
15:20-17:20 |
論文 | ||
系統分析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
15:20-17:20 |
論文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信息系統監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3:00-15:30(機考) 16:30-19:00(機考) |
應用技術 |
(二)11月10日(下半年)考試專業、時間及科目
級別 |
資格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高級 |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
15:20-17:20 |
論文 | ||
系統架構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
15:20-17:20 |
論文 | ||
網絡規劃設計師 |
9:00-11:30 |
綜合知識 |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
15:20-17:20 |
論文 | ||
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網絡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軟件評測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信息系統監理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電子商務設計師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初級 |
程序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網絡管理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4:00-16:30 |
應用技術 | ||
信息處理技術員 |
9:00-11:30 |
基礎知識 | |
13:00-15:30(機考) 16:30-19:00(機考) |
應用技術 |
三、考試方式
(一)《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應用技術》、《論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信息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為機考題目。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三)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督指導,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考場設置
省直及部分地級以上市設考場。具體由省人事考試局根據各市報名情況統籌安排。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四)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五)收費
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術處理員的上機考試暫按每科50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六)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向省人才交流協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附件:
1.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4.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試卷需求表(略)
5.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省級代碼和準考證號編碼規則
6.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專業類別、資格名稱、級別和編碼對應表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2.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3.報考者不受學歷、資歷、年齡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 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2
2011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
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考級別: 專業資格名稱: 報名序號:
姓 名 |
性 別 |
相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 |
出生地 |
|||||||
身份證號 |
||||||||
學 歷 |
學 位 |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畢業時間 |
|||||||
在職情況 |
參加工作時間 |
|||||||
專業技術職務 |
獲得證書時間 |
|||||||
工作單位 |
郵政編碼 |
|||||||
通訊地址 |
手機號碼 |
|||||||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并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學校)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學校院系)審核”欄由單位(學校)填寫。單位(學校)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學校院系審核
|
| ||||
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意見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時間 |
□2011年5月21日 □2011年11月12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 |
|
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 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 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4(略)
附件5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
考試省級代碼和準考證號編碼規則
準考證號為12位數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級別 省碼 省內編碼
第1位為年份的末位;
第2位為年內考試次第(上半年為1,下半年為2);
第3、4位為考試級別(其編碼見考試級別編碼表—附件6);
第5、6位為省(市)編碼:
北京 01 |
吉林 07 |
江蘇 14 |
河南 22 |
陜西 30 |
新疆 37 |
天津 02 |
遼寧 08 |
安徽 16 |
湖北 23 |
寧夏 31 |
貴州 38 |
河北 03 |
大連 09 |
浙江 17 |
湖南 25 |
甘肅 32 |
云南 39 |
山西 04 |
沈陽 10 |
寧波 18 |
廣東 44 |
青海 33 |
西藏 40 |
內蒙古 05 |
山東 11 |
江西 19 |
海南 28 |
四川 34 |
|
黑龍江 06 |
上海 13 |
福建 20 |
廣西 29 |
重慶 36 |
省內編碼為6位數字,由省人事考試局根據各市的報名及考場設置情況進行編碼,編碼規則另行下發。
附件6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專業類別、資格名稱、級別和編碼對應表
專業 類別 資 格 名 稱 級別 層次 |
計算機 軟 件 |
計算機 網 絡 |
計 算 機 應用技術 |
信息系統 |
信 息 服 務 |
高級資格 |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01(編碼,下同) 系統分析師,02 系統構架設計師,03 網絡規劃設計師,04 | ||||
中級資格 |
軟件評測師,14 軟件設計師,15 |
網絡工程師,24 |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34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35 電子商務設計師,37 |
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43 信息系統監理師,44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45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46 |
信息技術支持工程師,54 |
初級資格 |
程序員,18 |
網絡管理員,28 |
多媒體應用制作 技術員,38 電子商務技術員,39 |
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48 |
信息處理技術員,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