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人社廳發〔20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1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專業類別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級別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45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75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經與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管理機構核準數據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012年2月10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抓緊做好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并做好2012年上半年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2011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2011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
級別 |
資格名稱 |
報名 人數 |
實考 人數 |
合格人數 |
合格率% |
初級 |
程序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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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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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處理技術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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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
軟件設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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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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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評測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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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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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統監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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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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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設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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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 |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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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架構設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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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規劃設計師 |
填表人: 負責人: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
軟件水平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