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16 共1頁
廣元市人事考試中心已經發布《關于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后對有關規定進行調整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省級有關部門:
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目更新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職改辦﹝2010﹞18號)下發后,由于考試科目的更新,原省人事廳川人辦發﹝2003﹞186號文件第四條規定的各等級必考科目(模塊)中,有的科目(模塊)已被取消,有的科目(模塊)進行了更新。為此,結合我省實際,重申并對川人辦發﹝2003﹞186號文件第四條規定作如下調整:從2010年7月1日起,取消各等級必考科目(模塊),由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本人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需要,按應考科目(模塊)數量自己選擇考試科目(模塊),各科目(模塊)內容不得重復。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