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3-29 共1頁
一、未領取2011年度考試報名發票的考生請在2012年4月30日前到所屬報名點領取,逾期未領不予保留。
二、2012年各項執(職)業資格考試結束2個月后憑準考證到所屬報名點領取報名發票。
三、省直考點2012年職稱計算機考試報名發票領取時間為考試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