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28 共1頁
報考條件
原人事部下發文件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本部門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應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職務系列范圍、職務級別(包括高、中、初三級)和相應級別應考科目(模塊)數量,對不同專業,不同地域和不同年齡結構的專業技術人員,要區別對待,并應有切合實際的能力要求。
為加快培養和提高應試者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試者可不受學歷和資歷的限制,不僅專業技術人員,社會其他人員也可以報名參加該項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