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03 共1頁
關于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全縣各單位:
根據咸會考辦《關于印發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7]1號)的有關精神,現就我縣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審計、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考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對于應屆畢業生報考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根據國家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規定,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但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以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綱
2008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修訂后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綱。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手冊》,仔細填涂《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和《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信息卡不得折疊、卷揉,使用固體膠粘貼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點都應當用2B鉛筆準確涂填。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持報名卡、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內免冠同底一寸黑白布紋照片2張(參加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單科合格人員持原照片)報名,報名時應帶的證件均需原件,復印件無效。(200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份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錯身份證號、2007年度考試檔案號)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考人員到縣行政服務中心財政窗口拿到報名表后,須到人事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蓋章,然后交費并填涂表卡。具體報名時間為2007年10月25日――11月8日。
六、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07年11月8日前,我縣完成2008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二)2008年5月17日、18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咸寧市通山縣會計管理局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