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13 共1頁
一、長期待攤費用的稅務處理(稅法規定)
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準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解釋1】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解釋2】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二、會計準則規定: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1、本科目核算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2、本科目可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待攤費用。
三、會稅差異: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會計上在原價值上增加固定資產價值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長期待攤費用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注會以外的教材說是都做為當期費用;注會教材說符合條件也可計入固定資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