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3 共1頁
考生應于10月24日-11月4日,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到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政務環路8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申領單于12月5日-12月16日領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