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1、 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成績(指《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二科)有效計算日期為:從考試日算起二年內有效,過期成績作廢。
2、《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二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以根據本人需要在二年內考取會計初級電算化后再申請會計從業證。
3、從2009年起深圳市會計從業證考試不再提供成績合格證明書,由電腦自動存檔,成績有效期不變(考試日算起二年有效)。
例如:某考生2006年6月25日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且《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成績合格,只要他在2008年6月24日前考取會計電算化證并到財政局申請就可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符合報考《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單科的考生,在二年有效期內免考會計電算化證到財政局申請就可以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