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6 共1頁
對2013年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調整修訂內容(初級會計實務)
章節 |
頁碼 |
行數 |
調 整 修 訂 內 容 |
1.1 |
2 |
2 |
將“體育”改為“體育比賽” |
1.5 |
50 |
15 |
將“投資收益為208 000元”改為“投資收益為208 200元” |
1.6 |
53 |
腳注 |
“注:2014年2月17日和2014年3月13日,財政部分別發布了“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的通知(財會[2014]11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通知(財會[2014]14號)”,本節內容未按這兩個文件進行調整。” |
1.8 |
85 |
倒3 |
將“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改為“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
1.8 |
85 |
倒1 |
將“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改為“貸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
1.8 |
86 |
15 |
將“貸:其他業務收入”改為“貸:其他業務成本” |
2.2 |
100 |
15 |
將“同為企業短期債權”改為“同為企業短期債務” |
2.3 |
101 |
腳注 |
“注:2014年1月27日,財政部發布了“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的通知(財會[2014]8號),本節內容未按此文件進行調整。” |
2.3 |
105 |
倒15 |
將“甲企業”改為“甲公司” |
2.3 |
107 |
11 |
將“乙企業”改為“丙企業” |
2.4 |
110 |
倒1 |
將“制造費用”改為“管理費用” |
2.4 |
116 |
12 |
將“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33 000” 改為“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30 000 營業稅金及附加 3 000” |
2.4 |
122 |
5、6 |
將“車船稅45 000元、城鎮土地使用稅為38 000元”改為“車船稅38 000元、城鎮土地使用稅為45 000元” |
2.5 |
124 |
2 |
將“定資產”改為“定資產租金” |
2.6 |
126 |
2 |
刪除“計入財務費用。” |
3.1 |
132 |
6 |
將“340 000元”改為“340 000元(由投資方支付稅款,并提供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3.1 |
132 |
20 |
將“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 000元。B公司已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改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 000元(由投資方支付稅款,并提供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3.1 |
134 |
倒8 |
將“方式減資的,”改為“方式減資的,通過“庫存股”科目核算回購股份的金額。減資時,” |
5.3 |
173 |
20 |
將“2×12年7月22日”改為“2×12年4月5日” |
5.3 |
173 |
24 |
將“2×12年4月5日”改為“2×12年7月22日” |
6.2 |
181 |
倒1 |
將“應稅暫時性差異”改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6.2 |
182 |
14 |
將“企業當期所得稅”改為“企業當期應交所得稅” |
7 |
188 |
腳注 |
“注:2014年1月26日和2014年3月14日,財政部分別發布了“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的通知(財會[2014]7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的通知(財會[2014]16號)”,本章內容未按這兩個文件進行調整。” |
8.1 |
237 |
3 |
將“產品成本是企業一定時期內為生產一定產品所支出的生產費用。”改為“產品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材料費用、職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計入而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的各種間接費用。” |
8.1 |
239 |
4 |
將“費用著重于按產品進行歸集”改為“成本著重于按產品進行歸集” |
8.2 |
239 |
12、13 |
將“具體的成本核算對象主要應根據企業生產的特點加以確定,同時還應考慮成本管理上的要求。”改為“具體的成本核算對象應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加以確定。” |
8.2 |
239 |
16 |
將“生產一種或幾種產品的”改為“大量大批單步驟生產產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 |
8.2 |
239 |
17 |
將“分批、單件生產的產品”改為“小批單件生產產品的” |
8.2 |
239 |
18、19 |
將“多步驟連續加工的產品”改為“多步驟連續加工產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關生產步驟成本信息的” |
8.2 |
239 |
22、23 |
刪除“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有利于細化項目成本核算和考核成本管理績效。” |
8.2 |
239 |
23、24 |
在“二、成本項目”之上單列一段增加下列內容: “企業內部管理有相關要求的,還可以按照現代企業多維度、多層次的管理要求,確立多元化的產品成本核算對象。多維度是指以產品的最小生產步驟或企業為基礎,按照企業有關部門的生產流程及其相應的成本管理要求,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組合出產品維度、工序維度、車間班組維度、生產設備維度、客戶訂單維度、變動成本維度和固定成本維度等不同的成本核算對象。多層次,是指根據企業成本管理要求,劃分為企業管理部門、工廠、車間和班組等成本管控層次。” |
8.2 |
239 |
倒1、2、3 |
將“產品成本項目一般是將計入產品成本的費用按經濟用途劃分的項目,是對產品成本構成內容所作的分類。”改為“企業應當按經濟用途和生產要素內容相結合的原則或成本性態等設置成本項目。” |
8.2 |
240 |
7、8、9 |
將“直接材料指企業在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改為“直接材料指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產品形成的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
8.2 |
240 |
12、13 |
將“直接人工指企業在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為獲取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改為“直接人工指直接從事產品生產的工人的職工薪酬。” |
8.3 |
257 |
18 |
將“損失。”改為“損失。企業的停工可以分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正常停工包括季節性停工、正常生產周期內的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計劃內減產停工等;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設備故障停工、電力中斷停工、自然災害停工等。季節性停工、修理期間的正常停工費用在產品成本核算范圍內,應計入產品成本。非正常停工費用應計入企業當期損益。” |
8.4 |
264 |
倒9 |
將“售價法、實物數量法等”改為“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實物數量法、系數分配法等” |
8.4 |
264 |
倒8 |
將“(1)售價法。在售價法下,”改為“(1)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在此方法下,” |
8.4 |
267 |
倒1 |
增加下列內容: “3.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2013年8月16日財政部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10.1 |
305 |
15 |
在“行等有關會計信息。”后增加下列內容: “2012年,財政部修訂發布了《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2013年,財政部制定和修訂發布了《彩票機構會計制度》(財會[2013]23號)、《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財會[2013]28號)、《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3]29號)、《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會[2013]30號)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庫[2013]218號。” |
10.1 |
306 |
2 |
將“本章重點介紹事業單位會計的有關內容。”改為“本章重點以財政部2012年修訂發布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基礎介紹事業單位會計的有關內容。” |
10.2 |
314 |
16 |
將“單位事業單位”改為“事業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