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26 共1頁
記者:剛才您提到工作年限,請問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怎樣計算的?
負責人: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學歷與會計工作年限問題的通知》(財會〔2000〕16號)規定,有關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