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10-17 共1頁
新財辦會〔2012〕37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財政局、各地州市財政局:
根據2012年第三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情況的統計分析,經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2012年第三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漢族考生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55分,少數民族考生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50分。
二、成績查詢
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在自治區財政廳門戶網站查詢考試成績,網址:http://www.xjcz.gov.cn/30。
三、證書申請
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請于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四、有關要求
請各地財政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及相關事宜,并做好受理會計從業資格申請的各項準備工作。
新疆財政廳會計處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