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部分達到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人員發放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73號令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對部分達到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人員發放從業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我市部分在能力上已經達到從業資格要求,但因客觀原因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目前仍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經核實符合條件的,發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就有關申辦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事20年以上會計工作無證人員
申請條件: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且年滿50周歲、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申請材料:
1、《安慶市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2、提供累計20年有本人簽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檔案,或提供省財政廳認可的其他證明材料;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吋彩照二張;
二、高級會計師無證人員
申請條件: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為高級會計師,且年滿50周歲、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申請材料:
1、《安慶市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2、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部門(或單位)制發的高級會計師證書或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現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聘任高級會計師職稱的文件原件(或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文件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吋彩照二張;
三、注冊會計師無證人員
申請條件: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申請材料:
1、《安慶市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
2、取得省財政廳會計處開具的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明;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一吋彩照二張;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會計人員,市直人員請將申報材料報送安慶市財政局會計科審核(菱湖北路32號,聯系電話:0556-5288972)。
各縣(市)符合上述條件的會計人員,請將申請材料送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由本地財政部門初審后集中報送安慶市財政局審核,經審核無誤后準予發證。
安慶市財政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