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2-17 共1頁
一、申領條件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通過的人員,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公布考試合格結果后,方可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考試通過人員分為3類:
(一)持有《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合格證的人員,該類人員需在合格證有效期內到雙科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發放地區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持有《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或《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其中一科合格證,并在證件有效期內通過剩余科目的人員,該類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后申領;
(三)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3科同時通過的人員,該類人員在考試結果公布后申領。
二、網上預約
平臺網站: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kjcyzg/index.jhtml,按照以下步驟點擊“從業辦理”→“從業資格預約” →“填寫預約表”,在線申請填寫個人相關信息資料(需上傳電子相片),提交申請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受理單和《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申請成功后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交資料。
三、提交資料(市直屬提交至清遠市財政局)
(一)《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人員基礎信息表》(在“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初可下載表格);
(二)有效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近期同一底片標準一寸免冠彩照兩張(必須與系統上同一底片);
(四)有最高學歷(或學位)的,還需提供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2013年7月1日前考試及格的,還需提供有效廣東省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工作證明一份;
(七)申請人通過委托代理人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委托代理人還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申請人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同時申 請人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四、受理部門
發放會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證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或報考地區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市直屬的為清遠市財政局,地址:清遠市清城區北江二路)。
五、領取證書
報考科目一次性通過的,自公示后起6個月內,可進行申請,申請材料確認完畢后,工作人員將出具受理回執單給申請人,自確認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免費向申請人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