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關于2014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蘇財會〔2013〕22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14〕7號)精神,現將我市2014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與方式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門課程均采用計算機考試(三科連考),珠算五級按照《全國珠算技術等級鑒定標準》進行。
三、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2014年將組織兩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進行一次。
報名時間:上半年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報名時間為8月20日至8月26日。
考試時間:上半年考試時間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四、其他
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收費,準考證的打印等事項另行通告。
附件: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常州市財政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江蘇省財政廳文件蘇財會〔2014〕7號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2014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轄市及常熟市、沭陽縣財政局:
根據《江蘇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規定》(蘇財會〔2013〕38號),2014年我省將組織兩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進行一次。請各市、縣抓緊落實,綜合安排全年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工作安排
(一)報名的具體時間安排:上半年全省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報名時間為8月20日至8月26日。
各市、縣應及時公布報名網站及報名有關事項,報名工作須在上述時間內完成。各市、縣在報名期間必須及時做好考生報名信息的備份工作。
(二)認真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工作。請各市、縣通過各種渠道及時公布報名時間、報名條件、考試科目和交費方式等考試相關信息。
二、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的具體時間安排:上半年全省考試時間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各市、縣應根據本地區報名人數和考試機位等情況,妥善安排上機考試時間,并及時將報名人數和考試時間安排情況報我廳會計處備案,考試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請各市、縣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時間和人員,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在報名和考試期間既要嚴格按照規定,也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扎實做好考試各環節的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利益,確保2014年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江蘇省財政廳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