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3-05 共1頁
會計憑證的規定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和完成情況,明確經濟責任,并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會計資料。
會計憑證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一)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時由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完成情況、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原始憑據。它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單選)
1.原始憑證的內容:
?。?)原始憑證名稱;
?。?)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4)經濟業務內容(含數量、單價、金額等);
(5)填制單位簽章;
?。?)有關人員簽章;
(7)憑證附件。
2.原始憑證的填制和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辦理經濟業務事項的單位和人員,都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各單位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時,要求做到內容完整、手續齊全、填制規范、書寫清楚、送交及時。
《會計基礎規范》第四十八條 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ㄒ唬┰紤{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ǘ耐鈫挝蝗〉玫脑紤{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ㄋ模┮皇綆茁摰脑紤{證,應當注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ㄎ澹┌l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毠そ杩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后。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ㄆ撸┙浬霞売嘘P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怔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
3.原始憑證的審核。(簡答)
(l)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法定職責審核原始憑證。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3)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
4.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簡答)
?。?)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憑證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工作須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3)原始憑證金額出現錯誤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憑證開具單位重新開具。
?。?)原始憑證開具單位應當依法開具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對于填制有誤的原始憑證,負有更正和重新開具的法律義務,不得拒絕。
?。ǘ┯涃~憑證的內容。
1.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事項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憑證。
2.記賬憑證的編制。
兩點規定:
一是記賬憑證編制必須以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為依據;
二是作為記賬憑證編制依據的必須是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