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責(重點)
1.依法開展會計核算和監督,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同時,單位內外相關方面都有責任、義務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不能加以阻礙,更不能對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行使職權進行違法干預。
2.對單位內部的會計資料和財產物資實施監督。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加強對本單位會計資料和財產物資的監督。首先,應通過建立賬簿、款項和實物核查制度,保證賬賬相符、賬款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其次,對賬實不符的情況,要及時作出處理。《會計法》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重點提示】掌握財產核查的四個要求:賬賬相符、賬款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容易出多選題。另外,發現不符的,根據權限來決定是自行處理,還是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