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這其中有三個層次:一是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二是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的,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三是不具備會計機構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例題1·判斷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各單位原則上應設置會計機構,不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必須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
【答案】×
(一)單位會計機構的設置
各單位是否設置會計機構,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來決定,即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會計業務的繁簡情況決定是否設置會計機構。單位是否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一般取決于如下因素:
1.單位規模的大小。
2.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
3.經營管理的要求。
不設置會計機構的應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是負責組織管理會計事務、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負責人。
【重點提示】注意這里的會計主管人員和我們一般常說的主管會計不同,會計主管人員的地位相當于會計機構的負責人。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重點)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概念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在一個單位內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在單獨設置會計機構的情況下,該負責人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比如財務處處長、財務科科長;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是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的情況下,被指定為會計主管人員的人就是負責人。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例題2•單選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的法定條件是( )。
A.具備會計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二年的經歷
B.具備助理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二年的經歷
C.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的經歷
D.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二年的經歷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