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需提供資料(由申請人處理):
?。?)、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調入方單位出具工作介紹信(介紹信不能出示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證原件。
?。?)、如果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委托書一份。
3、調轉程序(由財政部門處理): 調出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調轉申請后,經逐級審核后由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當事人攜帶給調入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一份留存備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中應記載持證人員的基本情況、年檢有效截止日期、繼續教育情況、調轉時間等內容。請你備齊資料到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證發證機關(財政局)辦理轉出手續。
4、沒有參加繼續教育的人員調出深圳請與調入方財政部門聯系,是否同意接收。
5、辦理工作時間:即時辦理完畢(約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