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一、遷入注冊條件:必須在深圳有工作單位且從事財務會計工作(戶口不限)。
二、調轉程序
1、先咨詢原發證財政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調轉手續,由當地財政局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并蓋公章,交由當事人攜帶,并于辦理調轉手續后90日內到深圳工作單位所在區的財政部門辦理重新注冊登記手續(超過90天不予接收)。
2、以上手續辦好后到深圳工作單位轄區財政局會計科領取《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表》(點擊下載>>)填寫好后并加蓋深圳工作的單位公章,按表格說明填寫,備齊有關資料到單位所屬轄區財政局會計科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轉入手續請帶齊如下資料:
①1寸紅底彩色照片2張;
②身份證、畢業證、電算化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③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④有職稱證的須提供原件、復印件,
⑤《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表》一份,
⑥原財政局提供的表格,
⑦會計從業證原件。
三、其他規定:
1、會計從業證按工作單位屬地管理原則,即工作單位在哪個區必須到所在區財政局辦理注冊手續。
2、經審核,符合我們規定的外地遷入會計從業證將會更換成深圳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3、遷入手續可以委托他人辦理,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