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資格,是會計人員進入會計行業的門檻。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上海市財政局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制定考試考務規則,組織考試命題,并監督檢查考試考風、考紀。各區、縣財政局具體實施相關考試考務工作。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上海市財政局根據財政部規定的統一樣式負責印制和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根據財政部規定的編號規則負責編號和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上海市自2011年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采取上海市財政局統一設置常設考場、考生通過計算機答題的無紙化考試方式進行。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凡年滿18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不受學歷和專業的限制,不論是否從事會計工作,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考生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的(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五)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科目。
考試科目
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三門。
報名時間
無紙化考試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報名,并采取網絡報名、網上付費;本月報名、次月考試。 具體報考時間以上海財政網(www.czj.sh.gov.cn)發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報名流程
報名網址:登錄上海財稅網(www.csj.sh.gov.cn)
具體報名辦法見流程圖:
考試時間
無紙化考試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報名。 具體考試時間以上海財政網(www.czj.sh.gov.cn)發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注: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常年專設考場,由上海市財政局根據報名情況集中安排,一般滿20人后開考。考試時間按照“先報名先安排”原則排考,一旦考試場次、時間確定,準考證制作完畢,不得隨意變更。
收費標準
無紙化考試的各項收費標準,按照上海市物價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試題型及考試形式
《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考試題型和題量為:單項選擇題25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10題(每題2分)、判斷題25題(每題1分)和不定項選擇題3題(每題含5個小題,每小題2分)。
考試大綱及教材訂購
無紙化考試的內容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考試大綱確定,具體可參考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輔導教材。上海市會計從業考試用書實行網上訂書、快遞送書的辦法。
合格標準
《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上海市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內容為三部分,即:
1、基本理論、基礎知識考核,包括單選、多選和判斷。本部分50分。
2、操作考核I,即帳務處理。本部分50分。
3、操作考核II,包括Win2000操作和網絡操作。本部分50分。
考生成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為合格:總成績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每部分成績達到15分以上(含15分)。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一律視為不合格。
考試成績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合格成績,在《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免試期內有效。不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一個公歷年度內《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成績合格的,其成績方為有效,有效期兩年。另:上海市會計電算化考試合格證書目前尚未設置時效限制。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百分百考試網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