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2-24 共1頁
根據《山西2012年3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知》: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
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