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含縣級,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新 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所屬農場、連隊等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分別負責。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鐵道部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委托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后勤部和鐵道部分別負責。
資格認定:
多數省份市級省級地方,考試成績管理為一次性通過三門為合格。少數地方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考生可以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后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