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資格,是會計行業從事人員所必須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證件,是會計人員進入會計行業的門檻、敲門磚。屬地管理,全國通用。
會計從業資格證也是考會計職稱的前提條件。當然若自己能夠有平臺只涉及到內帳,無需在會計行業有非常好的發展,也可以不需要這個證書,因為涉及到稅和外帳的人是必須要有證書所做的賬及稅才是合法被認可的。
會計從業資格證的積極作用還會體現在它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條件之一。如果沒有這個證書就算會實際的做賬操作也只能給自己做,不對外。在應聘企業的財務人員時必須先自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各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會計專業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取得會計人員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