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會計證財經法規:會計法律制度05年真題解析

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004年會計證:會計法律制度案例分析真題――某國有企業發生如下情況:

  2003年2月,會計科長王某退休,在與新任會計科長張某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時,因廠長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長負責監交工作。

  2003年8月,產品轉型急需外購一批原材料,供貨方提出先預付材料款30萬。因該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會計科長張某指令會計人員給供貨方開出一張30萬元空頭轉賬支票。

  2004年2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對報出時,主管會計工作的副廠長、總會計師和會計科長張某在財務報告上加蓋名章,廠長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要求:

  (1) 該企業會計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 哪些單位有權對該企業簽發空頭轉賬支票行為提出賠償要求?賠償金額各是多少?

  (3) 該企業在財務會計報告的簽章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

  (1) 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2) 銀行和供貨方有權對企業簽發空頭轉賬支票行為提出賠償要求。銀行處罰的金額為15000元,供貨方要求賠償的金額為6000元。

  (3) 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總會計師也要簽名并蓋章。上述蓋章是指加蓋個人名章,而不是單位公章。本題中廠長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是不符合簽章要求的。

  2009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相關信息: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