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一、考生只需按照要求在答題紙中規定位置填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及座次號等,而不需要在試題卷、草稿紙上填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及座次號等信息。
二、考試過程中,考生必須保持考場肅靜,不得隨意站立、走動或發出異響。
三、考生必須獨立作答。考試過程中,不得有交頭接耳、相互提醒、傳遞紙條或參考資料等行為。
四、嚴禁帶進考場的物品包括: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通訊物品。
五、考生應按規定要求在《考場座次及情況記錄表》中的應考人員座次表相應欄目上簽名確認。
六、考生必須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上、使用符合規定的筆進行答題,在指定位置之外或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