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深財會〔2011〕5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2011年度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1〕157號)有關精神,我省統(tǒng)一按考評結合辦法評定高級會計師資格。參加考試的人員范圍包括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社會團體需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在職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上述單位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在職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組織
深圳市《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報名組織工作由深圳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深圳市會計考辦”,設在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會計處)負責。
二、考試方式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用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guī)和實際工作經驗,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yè)務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考試時間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三、成績管理
(一)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廣東省人社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達到省合格標準的由廣東省會計考辦核發(fā)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省2011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二)取得成績合格證書后,可以在有效范圍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報名條件
本次考試報名相關年限計算到2011年8月31日。
(一)報名參加考試人員須為在職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持有有效的已參加2009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的深圳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經濟師(財稅類)、審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3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現(xiàn)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
(二)擬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評審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通過本項考試。報名需取得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高級審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yè)技術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已參加2009年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的深圳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三)中央單位所屬會計人員依據本部門規(guī)定破格條件報名的,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可以辦理報名手續(xù)。
五、報名方式
(一)今年報名首次采取網上報名、銀行繳費、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7月6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1年6月29日-7月8日(工作時間)。
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7月6日前登錄報名網站(報名網址:gkbm.acc.gov.cn)按規(guī)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深圳市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繳款通知單》(詳見附件)到我市深圳發(fā)展銀行網點繳費,與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報名確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
(二)報名收費。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函》(粵價函〔2006〕629號),考試考務費100元/人。報名人員須仔細對照自己的報名條件,不能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可以向報名確認點咨詢,所交款項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