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5號)精神,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并合格者,方可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考試日期一般為每年9月第一個星期日,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對所提供的有關背景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業務的綜合能力。對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的人員,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說明:
?。?)《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2)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由本市考試管理機構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請按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有關公告要求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