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為加強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選拔高級會計人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215號)精神,現將我省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負責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考辦”)具體負責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各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在當地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領導下,由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會考辦”)組織實施。
二、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的人員,學歷、資歷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后,取得會計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后,取得會計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獲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后,取得會計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四)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會計工作滿15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滿5年;
(五)符合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發布的《安徽省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試行)》(財會〔2010〕94號)“第六章 破格條件”的規定。
三、報名方式
(一)全省統一報名時間截至2011年6月30日;
(二)報考人員須填寫《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并攜帶下列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市會考辦報名: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其繼續教育證書;2.學歷證書;3.會計師資格證書;4.會計師聘書(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事業單位報考人員提供);5.身份證;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三)考試報名費100元。
四、考試方式
(一)考試由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二)考點設置在合肥市。考試日期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三)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此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五、有關要求
(一)各市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協作,嚴格要求,按照規定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和準考證發放等各環節工作,確保全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工作萬無一失。
(二)各市會考辦請于7月10日前將《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參考用書征訂情況表》(見附件2)報省會考辦。
(三)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由省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評審工作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李元元(0551)5100264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占家禮 (0551)266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