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社局、財政局,市直和駐汕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2011年度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57號),2011年度繼續在全國范圍推行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為保證我市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我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適用范圍、組織領導,以及考試報名條件、科目、考點設置等要求按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有關精神執行。
中央單位所屬會計人員依據本部門規定破格條件報名的,由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同意,經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確認后為考生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6月27日至7月6日。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2011年6月27日至7月8日,汕頭市財政局會計科(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大樓1807室)。
(三)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不再進行手工報名。網上報名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1、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gkbm.acc.gov.cn),并按規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后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
2、報名條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到2011年8月31日。
(四)報名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函》(粵價函〔2006〕629號)精神,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按100元/人的標準收取考務費。
三、考試時間
高級會計師考試時間為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 8∶30―12∶00。
四、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