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財政局,各省級及中央在浙單位:
為了進一步提升我省高級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06]19號)和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浙財會字[2007]39號)、《關于做好2011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11]11號),和《關于做好2011年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浙財會[2011]14號),現將2011年全省高級會計人員培訓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班安排
受省財政廳委托,2011年我中心計劃在杭州之江飯店舉辦4期、在國家會計學院舉辦5期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培訓時間為三天,培訓班報到時間、課程安排、培訓資料和食宿費用等見附件。
二、報名時間及方法
2011年度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實行網絡報名。
1、請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登錄浙江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zj-kuaiji.org.cn),在“用戶登錄”窗口進行注冊。注冊時請真實、準確、完整地輸入高級會計人員的用戶名、密碼、姓名、身份證號、所在地區、工作單位、手機號碼、email地址、驗證碼等信息。
2、用戶注冊成功后,進入網站到“2011年度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報名”, 選擇其中一期培訓班進行報名。
3、培訓班的培訓資料費、住宿費應在當期培訓班名額未滿且網上報名截止日之前,通過銀聯網上系統一次付清。報名成功后一般不能改變培訓班期次和退款。需要住宿的學員請在網絡報名時勾選,否則由學員自行解決住宿。
4、每期培訓班均有人數限制,如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交費成功人數已滿員,該期培訓班報名交費功能將自動關閉。
5、培訓班網絡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1年5月17日10:00–2011年11月12日18:00,期間系統實行24小時服務。在培訓班網絡報名系統開通期間,對上網報名操作有困難的學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通過電話咨詢得到幫助(電話號碼:0571-8705 7660)。
6、已通過網絡報名及交費的學員,請按本人所報培訓班規定的時間準時參加培訓,在報到現場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領取資料、開具收據和辦理入住手續(住宿費發票由飯店開具)。
7、參加杭州之江飯店培訓的學員,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再發放培訓證書,其接受全省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信息將導入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庫,學員可通過本中心網站的“會計人員信息查詢”欄目查詢和打印培訓記錄;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學員,將由工作人員在培訓班上發放培訓證書。
參加國家會計學院培訓的學員,由國家會計學院統一發放培訓證書,此培訓證書也可作為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證明使用,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的培訓信息還將導入會計從業資格證檔案庫。
三、其他問題
參加國家會計學院培訓班的學員請自行前往。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地址:北京市天竺開發區(距首都機場3公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離虹橋機場和高鐵上海站8公里,離上海火車南站和汽車南站22公里);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地址:廈門市環島南路(離高崎機場13公里,離廈門火車站8公里)。
十人以上,并由單位或系統組織集體前往國家會計學院參加同一期培訓班的,可與我中心聯系安排接站。
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571–87057660,傳真:0571-87055833,“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用信箱”:gspx@zj-kuaij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