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為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工作,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41號)及《關于開展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11〕2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1、湖州市級的申報人員請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湖州市財政局會計處,市財政局及市人力社保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上報省高評委進行評審。
2、三縣申報人員將申報材料報送各縣財政局會計處,縣財政局會同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后,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總報送湖州市財政局會計處。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應按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11〕29號)要求進行申報,具體要求、內容排序請參照文件要求準備,上報材料時請將相關原件一并帶上,財政部門核實后退還。
三、相關表格下載網站: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從浙江人事編制網(www.zjrs.gov.cn)下載,其他表格從浙江省財政廳網站(www.zjczt.gov.cn)下載。
上報材料聯系人:劉虹 聯系電話:2150070
湖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