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各縣(市、區)財政局、人事局(人事勞動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了做好我市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評審工作,現將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11〕2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近年來我市實際工作情況,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程序。
符合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41號)和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 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財會字〔2011〕29號)規定,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將相關評審材料報當地財政部門。各縣(市)有關單位評審對象的申報材料,報縣(市)級人事、財政部門初審,各縣(市)級財政部門將評審材料匯總后報市財政局;區級有關單位評審對象的申報材料經區級人事部門初審后報市財政局;市級有關單位評審對象的申報材料,直接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將全市評審對象的申報材料匯總后報市人事部門審核;省級在溫有關單位評審對象的申報材料,由省級主管部門(單位)匯總后報送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二、報送時間。
市區有關單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于2011年12月12日至16日向市財政局報送相關申報資料(聯系電話:88523597),并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材料的原件以便核對,逾期將不予受理。各縣(市)評審對象申報時間由各縣(市)財政部門確定,各縣(市)財政部門對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對象的資格進行初審并匯總后,于12月20日前報市財政局,并將《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評審對象花名冊》匯總表報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