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1〕12號)規定,經研究,現將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分數線為60分,我省合格標準分數線為50分。
二、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以上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內有效。考試成績達到我省合格標準的人員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當年參評有效??忌勺?1月3日起到省財政廳會計處(1703室)領取成績合格證書。
三、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的受理時間延期至2011年11月16日。
高級會計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