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豫財會〔2012〕3號
各省轄市財政局,各省直管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和《關于加強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通知》(豫財會〔2003〕40號)精神,現就2012年度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方式
本年度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集中培訓工作由省財政廳會計處統一部署,省總會計師協會具體組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財政局會計科(處、股)負責本轄區報名工作。
培訓地點以省內培訓為主,以北京、上海、廈門三個國家會計學院和重點財經大學為輔,適時組織省外、境外和國外培訓。
二、培訓內容
1、宏觀經濟形勢分析
2、企業會計準則最新解釋
3、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調整
4、會計管理信息化
三、時間安排
省外、境外和國外培訓班安排在4—10月份,省內培訓班6月份安排一期,11月份安排兩期。即日起辦理各期培訓班的報名手續,有關事宜請登錄河南省總會計師協會網站(www.hpcfo.cn)。
四、其它有關事項
1、報名方式:參加培訓人員在當地財政局會計科(處)報名,省屬單位在省總會計師協會或河南總會計師協會網站報名,以便有計劃進行組織。
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報名和培訓事宜。
2、各省轄市財政局會計科(處)應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并建立高級會計人員培訓檔案。凡當期培訓班參訓10人以上者,應由財政局會計科派專人負責帶隊。
3、培訓結束后,省財政廳會計處統一為參加培訓人員辦理2012年度繼續教育確認手續(非高級會計人員不予確認)。
4、各省轄市財政局會計科(處、股)組班外出培訓的,須報經省財政廳會計處審核審核確認。
5、參加培訓人員,不得帶家屬及子女。如有變化或未盡事宜以臨時通知為準。
6、咨詢電話:0371-60137328、60137329。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高級會計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