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的通知
桂會考〔2011〕21號
各市會計考辦、職改辦,區直各有關單位,自治區直屬有關企業,中央駐桂各有關單位,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
2011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閱卷評分工作已經結束,考試成績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準確認有效。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1〕12號,以下簡稱《合格標準通知》)精神,現將我區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全國會計考辦《合格標準通知》的規定,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經核準,全區共有151人取得全國成績合格。取得全國成績合格者核發由全國會計考辦統一印制的《2011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于2013年底前有效。請考生到所在考區的財政局會計管理科領取,區直考區考生到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一樓領取。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215號)以及全國會計考辦《合格標準通知》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確定自治區合格標準為50—59分。經核準,全區共162人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者由廣西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2011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自治區級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于2011年底前有效。請考生到所在考區的財政局會計管理科領取,區直考區考生到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政綜合樓一樓領取。
三、各市會計考辦和各有關單位要本著對考生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必在接到本《通知》2個工作日內,通知取得2011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及時領取《2011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和《2011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自治區級成績合格證》。
附件: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