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注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