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2008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初級各專業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2009年1月15日 |
2007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初級各專業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2008年1月14日 |
200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初級各專業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