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3-26 共1頁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有稱小車費)等構成。達到退休年齡退休時,按照退休時工資標準增加10%發給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資退休者或者加發后超過100%的部分,不再發給)。
高級經濟師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